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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铬
发表时间:[2008-03-25]  作者:本站  编辑录入:本站  点击数:157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金属铬
Chromium metal
UDC669.26   GB 3211—87  代替GB 3211—82
    本标准适用于炼制高温合金、电阻合金、精密合金作铬元素添加剂用的金属铬。
1技术要求  
1.1牌号和化学成分
1.1.1金属铬按铬及杂质含量的不同,分为五个牌号,其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化学成分,%

   

Cr

Fe

Si

A1

Cu

C

S

P

Pb

Sn

Sb

Bi

As

N

H

0

不小于

不大于

JCr99-A

99.O

0.35

0.25

0.30

0.02

0.02

O.02

0.01

0.0005

0.001

0.001

0.001

0.001

0.05

O.01

O.50

JCr99-B

99.0

0.40

O.30

0.30

0.04

0.02

O.02

0.01

0.0005

O.001

O.001

O.001

0.001

O.05

O.01

0.50

JCr98.5-A

98.5

0.45

0.35

O.50

0.04

O.03

O.02

0.01

0.0005

O.001

0.001

O.001

O.001

O.05

0.0l

0.50

JCr98.5-B

98.5

0.50

0.40

O.50

O.06

0.03

0.02

0.01

0.0005

0.001

0.001

0.00l

0.001

0.05

0.01

0.50

JCr98

98.O

O.80

O.40

O.80

O.06

O.05

O.03

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1.1.2需方对化学成分的个别元素有特殊要求时,可与供方协商。
1.2物理状态
1.2.1金属铬应呈块状交货,最大块度应通过150×150mm筛孔,通过10×10mm筛孔的量不得超过该批总量的10%,3×3mm筛孔的筛下物不得交货。
1.2.2需方对块度如有特殊要求,可与供方协商解决。
1.3外观质量
  金属铬的表面应精整呈现铬的本色,断面应致密无气孔。
2试验方法
2.1取样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采取,按GB 4010-83《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采取法》进行。
2.2制样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制备,按GB 4332-84《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制备法》进行。
2.3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方法按GB 4702《金属铬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3检验规则
3.1产品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应符合GB 3650-85《铁合金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3.2组批
  金属铬以一炉作为一批交货,不足一个包装件的余量,可与同牌号的产品合并。
4包装、标志、储运和质量证明书
4.1包装
  产品采用铁桶包装,每桶净重50kg或100kg。
4.2储运、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产品储运、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 3650-83的要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锦州铁合金厂起草。
 
  本标准中JCr99-A、JCr99-B、JCr98.5-A三个牌号的标准水平等级标记为“Y”,本标准中其他牌  号的标准水平等级标记为“I”。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1987-07-23批准  1988-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