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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开征碳税将改变全球能源消费格局
发表时间:[2011-11-09]  作者:本站  编辑录入:本站  点击数:624

澳大利亚议会8日通过了碳税法案。至此,这项备受争议的法案正式成为法律,而这将对相关能源品种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考虑到中国也有意在“十二五”期间开征碳税,未来会否有相关举动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对于澳大利亚即将开征碳税一事,大同证券分析师于宏表示,澳大利亚的煤炭在全球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球煤炭贸易量约8亿吨,澳大利亚就有约3亿吨,占1/3,预计征碳税将使得全球煤炭进口价格提高,但总体影响不大。

“不过,碳税征收的意义十分深远,给中国这样的制造业大国敲响了警钟。”于宏表示,目前中国的碳排放总量超过美国排名世界第一,未来将承受更大外贸压力,为此必须积极转变经济发展结构。

在他看来,开征碳税后企业可以通过降低产量、采用新技术、提高价格等转移成本,但是这部分成本无疑会经过流通环节转嫁给下游消费者,造成消费价格上涨。但另一方面,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的成本上升意味着光伏、核电等新能源的比较优势将更加凸显。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碳税将改变全球的能源消费格局,并推动新能源比重进一步提升。

“澳大利亚开征碳税对我们是好消息,因为此举有可能推动中澳之间的双边减排合作。”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研发中心执行主任曾少军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透露,中国在制定环境税的过程中也对碳税有所考虑。

据了解,目前中国对碳税的研究已进入比较详细的阶段。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指出,如果考虑中国减少进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减少国内对能源产业的投资而增加对一些新兴产业投资所带来的效果,征收碳税对GDP带来的损失将非常有限,甚至可能成为正面影响。

此外,国际上正在讨论实施针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节税,即对进口商品征收碳税。报告就此认为,即使我国不征收碳税,出口产品在国外也可能支付碳税;如果中国征收碳税,则可能避免在国外被征收碳税。

“从长期来看,采用碳税或者与能源税结合的碳税是可行选择。”报告提出,我国可从能源税过渡到碳税,征收碳税可从较低税率开始,之后再逐渐增加;并建议在能源税征收四到五年之后征收碳税,初期可以是和能源税共同存在的混合税。同时,在碳税实施之前三到四年,公布碳税实施日程和税率,供企业和消费者在投资时考虑。

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关于我国碳税及相关问题的一份专题报告也提出,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3。由中央财政集中碳税收入用于支持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技术开发以及其他节能事业的发展。

有消息称,目前发改委已针对钢铁、煤炭等高耗能行业就征收碳税进行了初步意见征询,未来碳税征收对象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先选择对经济负面影响较小的税率,然后逐步提高。